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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被罚

2018-08-06 16:2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6日讯 近日,四川保监局发布“川保监罚﹝2018﹞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56.88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482.12万元。

时任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部经理庞红(2015年2月5日至2017年1月3日)、时任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杨立新(2017年1月3日至今)、时任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车商业务部经理郭助林,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相关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罚款80万元;对庞红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杨立新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郭助林警告并罚款9万元。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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