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2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安徽银监局对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银监罚决字〔2018〕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主要负责人为项明菁,该支行违反固定资产支付与管理规定。
安徽银监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
千龙网北京8月2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安徽银监局对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银监罚决字〔2018〕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主要负责人为项明菁,该支行违反固定资产支付与管理规定。
安徽银监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