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2日讯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的京(丰)质监罚字〔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微骑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和冒用质量标志,被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作出罚款12150元;罚款4860元;没收违法所得36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18年8月1日。
千龙网北京8月2日讯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的京(丰)质监罚字〔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微骑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和冒用质量标志,被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作出罚款12150元;罚款4860元;没收违法所得36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