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31日讯 近日,黑河银监分局公布“黑市银监罚决字〔2018〕2号-6号”五道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农安支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农安支中心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农安支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农安支中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是刘明,因抵质押物审查严重失职,贷款审查严重失职,黑河银监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罚款25万元人民币。
同时,付建东、刘力负有领导责任,被双双警告,刘力被罚款1.5万元;于兴洲、杨景宇负直接责任,被警告,杨景宇被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