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5日讯 7月25日,西部黄金发布公告称,近日,伊宁县环境保护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公司”)开出40万元罚单,处罚原因为伊犁公司存在多项下环境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书显示,伊宁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对伊犁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含氰废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破氰处理,直接堆存于尾矿库内;2、未按照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要求开展尾矿库周围地下水环境监测;3、含砷废渣未进行固化,直接运送至尾矿库喷洒水泥浆后进行堆存,不符合环评要求;4、未对使用金蝉药剂的尾渣进行危险废物特性鉴定。
伊宁县环境保护局认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七项的规定,伊宁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伊犁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西部黄金称,该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