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9日讯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乾照光电”)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71 号)。
监管函显示,乾照光电原预约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但是因未能及时上传相关文件,导致 2017 年年度报告无法如期披露。2018 年 2 月 28 日早间,乾照光电直通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信息及与同期董事会一并审议的可转债发行预案等其他重要信息,但未选择“年度报告”公告类别,也未披露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为避免信息披露的不完整影响投资者决策,经乾照光电申请,该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3 月 1 日,乾照光电披露了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复牌。在此项业务操作中,乾照光电董事会秘书刘文辉、证券事务代表张妙春承担重要责任。
深交所指出,乾照光电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5 条、第 3.2.2 条、第 3.2.8 条、第 6.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第 15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