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7日讯 深交所网站17日公布了关于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视觉中国于2018 年 6 月 1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常州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服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425 万股,持股比例 12.21%。2014 年 4 月 10 日,因上市公司重组新增股份上市,服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3.62%,2015 年 7 月 27 日,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前述持股比例增加至 4.31%,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日,常州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减持,前述持股比例降至 4.14%,2018 年 6 月 11 日,常州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再次主动减持,前述持股比例降至 4.08%,服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迟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不及时。
深交所指出,服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3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希望服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