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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晋中分公司及高管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被处罚

2018-07-11 14:1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发布的晋保监罚字〔20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晋中分公司”)及其高管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被处罚。

决定书显示,人保财险晋中分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的行为:刘润前在未取得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中已履行相关公司高管职责。王贵生(时任人保财险晋中分公司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人保财险晋中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七条和《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人保财险晋中分公司改正并罚款二万元,给予王贵生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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