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5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北京银监局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监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禹相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经多次责令整改后,仍反复出现迟报、漏报和错报。
北京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该公司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
千龙网北京7月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5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北京银监局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监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禹相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经多次责令整改后,仍反复出现迟报、漏报和错报。
北京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该公司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