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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董事数量未达公司章程规定 印纪传媒被深交所监管

2018-07-04 10:45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深交所网站4日公布了关于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印纪传媒”)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21 号)。

监管函显示,2016 年 1 月 29 日,印纪传媒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该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17 年 1 月 29 日,印纪传媒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期满,但未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继续实施以及方案的调整或进展情况,直至 2018 年 6 月 6 日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才披露上述事项。此外,2017 年 12 月以前,印纪传媒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印纪传媒在 2017 年度存在董事数量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深交所指出,印纪传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7.6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2.3.3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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