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深交所网站4日公布了关于对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欣丝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20 号)。
监管函显示,2017 年 10 月 26 日,嘉欣丝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2,944.88 万元至 17,923.68 万元。2017 年 11 月 30 日,嘉欣丝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17 年度净利润修正为 19,915.20 万元至24,894.00 万元。2018 年 2 月 28 日,嘉欣丝绸披露《2017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7 年度净利润为 11,177.69 万元。3 月 21 日,嘉欣丝绸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1,177.69 万元。嘉欣丝绸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的 2017 年净利润与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深交所指出,嘉欣丝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5 条、第 11.3.3 条的规定。嘉欣丝绸董事长周国建、总经理徐鸿、财务总监沈玉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和第 3.1.5 条、第3.1.6 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