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3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3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监罚决字〔2018〕1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主要负责人为戴春林,该分行存在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的违法违规事实。
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人民币7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
千龙网北京7月3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3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监罚决字〔2018〕1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主要负责人为戴春林,该分行存在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的违法违规事实。
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人民币7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