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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合同以外利益 平安财险信阳中支被暂停车险新业务3个月

2018-07-03 14:5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7月3日讯 7月2日,河南监管局发布的宛保监罚〔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违法行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财险信阳中支”)和两名高管遭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平安财险信阳中支新渠道业务部通过电话销售渠道销售车险时,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违法行为。时任平安财险信阳中支总经理杨继业、副总经理褚大沛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平安财险信阳中支、褚大沛向河南监管局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对违法行为的业务渠道及管理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并请求酌情减轻处罚。

河南监管局经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申辩理由合理,决定对平安财险信阳中支、褚大沛的陈述申辩意见予以采纳。

平安财险信阳中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河南监管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平安财险信阳中支责令改正,停止接受电话销售渠道商业车险新业务三个月。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平安财险信阳中支时任总经理杨继业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对平安财险信阳中支时任副总经理褚大沛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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