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称在糯米网上团购购物卡未兑现 消者者诉百度公司先行赔付

2017-12-13 14:4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13日讯 13日,海淀法院网发布消息,消费者张先生称在百度糯米手机端APP团购“和谐购物卡5000元代金券”未能得到兑现,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款项1344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张先生诉称,原告通过百度糯米手机端APP团购了“和谐购物卡5000元代金券”,共计支付312000元。原告通过商品兑现流程获取了相应的糯米券密码,并通过百度糯米网站规定的流程消费了此券密码,在原告完成流程后,与百度糯米供货商约定以送货上门的方式提供商品。供货商已交付完成177600元的商品,尚有134400元商品未给付。后由于百度糯米供货商缺货暂未交付原告所购商品,原告多次致电客服电话要求退还消费款,被告都以会督促供货商尽快交付原告所购商品为由推脱敷衍。现“和谐购物卡5000元代金券”团购活动已下线,虽然原告多次致电被告客服进行沟通,要求被告进行退款,被告称其与供货商有纠纷,待纠纷处理完毕后方可给原告办理退款等事宜,被告始终敷衍了事,推卸责任,最后干脆置之不理,遂形成纠纷。

据悉,原告认为,被告在所属官方网站上明确承诺“消费不满意,先行赔付”,据此原告要求被告全额退还原告支付给被告的货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未支付商品之日起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述货款之日止的利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