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10日讯 10月9日,中国银监会潍坊银监分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经查发现,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等违规行为。潍坊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决定对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03月09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颜廷军。前身是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寿光市农村信用社和2005年10月13日创立的寿光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该行资产总额393.05亿元,利润总额1.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