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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6部门助力老字号创新发展 支持电商设“专区”

2017-02-06 14:32 千龙网

千龙网2月6日讯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等16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支持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专区,同时鼓励老字号发展上门服务等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据悉,2006年商务部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以来,我国老字号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一批老字号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也有部分老字号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老字号发展还存在着传承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机制僵化、支持和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

《意见》提出了“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老字号经营网点保护,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老字号产权改革,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能力”等三方面重点任务。

《意见》强调,要支持老字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部署,实施“老字号+互联网”工程,引导老字号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开发网络适销商品和款式,发展网络销售。引导老字号与电商平台对接,支持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专区,集中宣传,联合推广。鼓励老字号发展在线预订、网订店取(送)和上门服务等业务,通过线上渠道与消费者实时互动,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意见》指出,要加强老字号原址风貌保护。在旧城拆迁改造中,尽量在老字号原址或附近安置老字号,保留原有商业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老字号征收补偿标准。促进老字号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打造老字号特色商业街,汇聚各类老字号店铺,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集聚,带动老字号抱团发展。合理放宽对临街老字号店铺装潢装修以及老字号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支持老字号积极开展店内外传统技艺展示活动。鼓励老字号企业较为集中、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此外,要注重发挥老字号品牌价值,推动老字号积极对接资本市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老字号投资基金,对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老字号加大资金、管理和技术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结合老字号企业融资特点,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提升对老字号企业的金融服务质效。推进老字号核心优质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上市首发股票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意见》还提出,对中华老字号实施动态管理,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实施诚信黑名单制度。将中华老字号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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