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违反《反洗钱法》被罚20万元

2016-12-20 11:5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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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2月20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违反《反洗钱法》关于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管理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遭罚款20万元。

(青银)罚字〔2016〕第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反洗钱法》关于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管理规定。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二十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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