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2月15日讯 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日前因团体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22万元。此外,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深保监罚〔2016〕8号处罚书显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团体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深圳保监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深圳保监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书还显示,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佘小红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分管团体业务,是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深圳保监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此外,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蒋凌云担任该公司团体业务部部门总经理,是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深圳保监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深圳保监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