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在使用信用卡,然而使用过程中有些人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完善信用卡业务市场化机制,满足社会公众日益丰富的信用卡支付需求,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透支利息
最高每日万分之五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三点五,选择透支利率最低的银行自然可减少利息支出。此外,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都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所以,选择银行很重要。
滞纳金
改名“违约金” 由银行收取
明年开始信用卡的滞纳金将改名为“违约金”了。使用信用卡的用户在账单到期时还不上最低还款额,那就必须交违约金了。信用卡滞纳金原来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
在《通知》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免息还款期
取消最长60天的规定
《通知》取消了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的规定,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新规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每位持卡人的免息还款期均相同,银行会根据其资信状况、还款习惯、个人偏好等制定差异化方案。另外,《通知》取消了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的规定,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取现额度
每卡每日最高1万元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其中,现金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
《通知》完善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信用卡被盗刷
发卡机构要予以合理补偿
对于持卡人最关心的盗刷风险,《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以前,信用卡被盗刷,发卡机构基本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后果都由持卡人自己承担。《通知》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的权益。
另外,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