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取现 这些事得了解

2016-11-01 19:12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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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医保卡取现 这些事得了解

本报于10月28日刊登《医保个人账户今起可以取现》一文,许多读者致电本报咨询社保卡取现具体事宜,尤其是没有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70%是否也注资到金融账户中?对此,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作出解答。

参保人员如何提取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实行注资管理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划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由参保人员自行提取。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的社保卡,到开户银行(社保卡卡面上标注有发卡银行名称)的本市银行网点提取个人账户。如果个人账户不提取,将按照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开户行提取个人账户不收手续费。如果是跨地区或跨行提取,可能因不同银行的相关规定产生手续费用。

取现是否必须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

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金额到账日期为每月28日。社保卡金融账户只有在激活状态下,社保经办机构才能向账户注资。对于社保卡未激活的,社保中心将应划入金额作记账处理,不间断计息,参保人员可于激活次月到账后提取。也就是说,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不等于没有“这笔钱”,此外,也不影响医保功能的正常使用。提醒市民,取现时尽量不要扎堆在28日当天,可错后一两天,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对于尚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的参保人员,请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在本市的银行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为方便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取个人账户金额,社保经办机构将异地安置人员当月个人账户金额全部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对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社保卡未激活的,划入本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专用账户。

什么情况下能够一次性提取

对于2016年10月份之前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提取,仍进行记账处理,但以下两种情况,参保人员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记账部分的(含今年10月份以前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一是参保人员因患重病住院治疗,年度内累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的,经本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记账余额,并划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是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包括死亡、出国定居等,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提取。

参保人员因患重病住院治疗,年度内累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参保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记账余额。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授权书。参保人员申请提取时限不能晚于次年6月底。 (记者狄慧 通讯员曲颖)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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