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集团第一客运分公司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

2016-12-14 14: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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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14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的朝环保罚字[2016]63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因闲置污染排放控制装置,被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11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对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车牌号为京AC5993的黄海牌柴油客车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柴油客车的选择性还原排气后处理装置中的尿素罐中无尿素溶液。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闲置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七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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