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负责人超期 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公司被处罚

2016-12-14 10:0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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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14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渝保监罚〔2016〕43号、4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临时负责人已超过3个月,被警告并罚款40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实,2016年1月13日,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命蒋犇担任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至2016年5月26日,蒋犇担任临时负责人的期间已超过3个月。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正)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正)第八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对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4000元。

董红娜作为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应承担直接主管责任。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正)第八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对董红娜警告并罚款4000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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