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2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的朝环保罚字[2016]57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鸿玉龙食品有限公司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被罚款20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6年10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鸿玉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北京鸿玉龙食品有限公司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的违规行为。
北京鸿玉龙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