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2日讯 近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京 )安监管罚〔2016〕执法-22 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市复兴商业城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80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 年 8 月 4 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北京市复兴商业城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王艳红)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复兴商业城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