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环保违规 被罚1万元

2016-12-05 10:5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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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5日讯 12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2016〕1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在汽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棉丝、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未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被责令整改并罚款1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6〕1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9月13日,北京市环保局对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沙河站东路2号院内的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汽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棉丝、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未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北京市环保局认为,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市环保局于2016年11月14日告知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京环保监察听告字〔2016〕134号)和《送达回证》为证。

11月24日,北京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市环保局决定如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一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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