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留五年不变,T+1是真的!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网传“由5年改为7年”不实,我国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保留5年的政策一直没有改变。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该负责人说,个人征信数据“T+1”项目已于2011年4月15日正式上线,是指具备支持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发生变化之日起(即T日)次日(T+1日)报送数据的能力。目前,大部分放贷机构在个人信贷数据发生变化的次日就会报送到征信系统。征信系统对放贷机构报送数据进行客观匹配整合后,更新到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做任何评价。
即是说,一旦个人确信有欠钱不还的不良行为,第二天就会被保存在信贷数据库里!
三、逾期1天就构成不良记录吗?可能!
征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对于信用卡,逾期多少天会构成违约、构成不良记录,主要由各发卡行自行设定。对有宽限期的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每月还款日之后的宽限期内还款,信用记录可不被银行报送至征信系统。但没有宽限期政策的银行,还款日不还款就会记为逾期。对持卡人来说,应详询相关银行,准确了解并谨慎使用宽限期,避免产生逾期记录。
简单说来,如果没有宽限期,逾期一天也会给自己的信用记录留下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