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5日讯 11月25日盘后,捷佳伟创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披露挂牌前股东股权代持事项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处罚,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公告显示,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间,捷佳伟创的前身捷佳有限的名义股东曹克勤、吴奇代实际股东伍波、张勇分别持有捷佳有限12.5%的股权;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捷佳有限名义股东李果山代实际股东蒋柳健、余仲、左国军、伍波和张勇总计持有捷佳有限 12%的股权。捷佳伟创于挂牌后方补充披露历史上的股权代持事项,未按照规定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历史上的股权代持事项。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捷佳伟创及其董事长蒋柳健、董秘汪愈康及、董事李时俊、余仲、左国军、伍波和监事张勇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