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科技型央企优先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2016-11-23 12:5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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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3日讯 11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符合《“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战略布局和中央企业“十三五”科技创新重点研发方向,创新能力较强、成果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或项目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根据通知,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职工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重点激励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人员。

通知明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开展岗位分红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收支明确的企业可选择项目分红激励。

通知称,国资委将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企业,国资委将责令其调整或终止方案,并且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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