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2016-11-22 13:0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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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2日讯 北京食药监局21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即个体工商户当事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事务时,北京食药监局将不再要求其提供税务登记证。

据介绍,工商行政部门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两证整合”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工商营业执照和原税务登记证的效力,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

自2016年12月1日起,北京食药监局在办理行政审批和执法活动等相关事务时,个体工商户当事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北京食药监局不再要求其提供税务登记证。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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