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唐山丰润支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机构所在地被处罚

2016-11-21 10:5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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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1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的银监唐局罚决字〔2005〕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因未经监管机构批准,擅自变更机构所在地,被罚款2万元。

图1

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志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存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擅自变更机构所在地的违规行为,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被唐山银监分局处以罚款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5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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