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商业银行未经核准提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被罚5万元

2016-11-18 14:0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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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1月18日讯 11月17日,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分局发布银监唐局罚决字〔200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唐山市商业银行未经监管机构核准提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未按正职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和条件报监管机构备案的违规行为,罚款5万元。

处罚书显示,唐山市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王兴华。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未经监管机构核准提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未按正职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和条件报监管机构备案。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唐山银监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处罚书还显示,唐山银监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05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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