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假币收缴程序不规范被罚款

2016-11-16 16:1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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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16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张银罚字(2016)第3号行政处罚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因假币收缴程序不规范被罚款一万元。

资料图(图片源自网络)

记者了解到,2016年10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因假币收缴程序不规范被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罚款一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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