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廊坊分行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被罚款20万元

2016-11-16 11:4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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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16日讯 11月15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了廊银监罚决字〔2015〕1号行政处罚书,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因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被廊坊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中国银监会官网截图

记者了解到,工商银行廊坊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郭会科,2015年12月25日,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因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廊坊监管分局依法对其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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