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廊坊分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万元

2016-11-16 11:3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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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16日讯 11月15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了廊银监罚〔2010〕1 号行政处罚书,工商银行廊坊分行房地产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万元。

中国银监会官网截图

记者了解到,工商银行廊坊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向东。2010年4月13日,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因房地产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工商银行廊坊分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廊坊监管分局依法对其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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