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1月15日讯 11月15日,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秦皇岛分局发布〔2008〕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北戴河四中路储蓄所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的违规行为,罚款5000元。
处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北戴河四中路储蓄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谢丽君。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未在营业场所对金融许可证进行公示。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秦皇岛银监分局对其罚款5000元。
处罚书还显示,秦皇岛银监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