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卷入内幕交易案 曹玉彬等三人被罚没23万元

2016-11-04 10:4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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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4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6〕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曹玉彬泄露内幕信息,曹玉军、栾玲内幕交易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铝业)股票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曹玉彬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曹玉军、栾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34,045.41元,并处以102,136.23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曹玉彬时任南山铝业控股股东南山集团监事,是内幕信息法定知情人,因职务便利于9月18日获知上述内幕信息,并签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登记表。曹玉彬、曹玉军、栾玲在2015年9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多次电话联系,曹玉军、栾玲在此期间内大量买入“南山铝业”,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综上所述,曹玉彬向曹玉军、栾玲泄露了内幕信息。

中国证监会认为,曹玉彬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曹玉军、栾玲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曹玉彬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曹玉军、栾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34,045.41元,并处以102,136.23元罚款。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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