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重庆南部公交公司了解到,重庆公交收“奇葩钱”的几率十分高,小小的投币箱里,每天都会出现游戏币、铁圈、钥匙甚至冥币。(据中国网)
这现象每个城市都有,咱天津也一样,只是程度不同。拿它怎么办?这些年来,各地想了一些方法,成效一般。于是有声音提出要为此建立“黑名单”制度,或是用有关诚信的立法来解决。
以制度或法律应对这类事,可以,但可行性得打个问号。没有法律固然无法想象,但什么事都指望着法律去解决,也不可能。法律虽是“天下之公器”,但使用这“公器”毕竟需要成本。倘若什么事都上升到需要法律来解决,那就会使得社会成本无限增大,增大到最终整个社会都无法承受的地步。
“公交假币”只是此类事情的一个缩影。无论多小的“便宜”,总有人会挖空心思地去占,用老百姓的话说,这叫“缺德”。这类“缺德”可以用相关法律帮他补上,但更重要的是,还要“以德补德”。道德在这时候,就体现出它的重要作用。一些社会诚信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不是全靠法律来树立诚信,而是相当程度上依靠道德的力量使社会走向诚信。
但是这需要过程,毕其功于一役只是幻想。我们可以把“公交假币”造成的损失看作是社会文明进步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只盼望这成本越来越小,直至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