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在职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的制度有望在全国正式推开。11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国家卫计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等内容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稿》将原文中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条件里的“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内容予以删除。业内表示,这意味着我国正式开始筹备在全国推行在职医生办诊所的新制度。
医疗机构申请政策松动
随着医改进程加速推进,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出台政策试点新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在此背景下,调整一些可能会与改革方向“错位”的老政策的需求也愈发迫切。具体到本次《征求意见稿》,国家卫计委拟对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进行调整,比如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公立医院在职医生开办私人诊所与多点执业的方式类似,就是公立医院医生身份不变,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再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800.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03.9万人,注册护士324.1万人。
专家表示,放行在职医生在社会上开办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有效缓解公立大医院的医患供求矛盾,解决医生资源过度集中导致看病难等问题。
“从《征求意见稿》中国家卫计委对医疗机构申请门槛的修改可以看出,目前政府确实开始从松动现行政策着手,为医生多点执业、在社会上开办诊所等改革加速推开铺路。”上海交通大学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直言。
破冰之路充满坎坷
事实上,在国家卫计委本次透露国家层面将放开在职医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之前,北京等地就已在破冰尝试鼓励在职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然而即便如此,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同时面对人事机制、市场认知、医保空白、高额投入等一系列难题,在职医生的自主创业路即使被全面放开,恐怕还是充满坎坷的。
汪兆平直言,目前我国大多数医生还都是在事业单位体制下成长起来的,除非完全从公立医院的体制中剥离,否则医生很难实现在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同时在社会上开办医疗机构,因为二者势必会在工作时产生冲突。
“现在,资历尚浅的医生基本都希望通过在大型公立医院中就职来提升经验、水平等,而医院也会花费大量资源、时间去培养成熟的医生,但等医生到达一定的级别和水平之后,他们就很难分身去其他地方执业了,更不用提耗费大量精力和资金去开办私人诊所了。”汪兆平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社会办医手续繁杂、投入较大等原因也是阻碍在职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的原因,“除了中医的推拿、针灸或是牙科诊所起步较容易的门类之外,成立一家西医全科诊所动辄就需要几百万元的前期投资,还需要去规划、工商等各个审批部门跑手续,除非有社会资本支持,否则对于一般的在职医生来说,难度实在太大”。而汪兆平也表示,目前只有公立医院薄弱且需求集中的康复、妇幼等部分领域相对适合在职医生考虑投资创业。
固有体制障碍难破
过去,公立医院在职医生利用业余时间到其他医疗机构兼职,或是开私人诊所,会被指为“走穴”,涉嫌非法,不仅医院难以容忍,舆论也纷纷口诛笔伐指责相关行为。近几年,不论是社会还是政府,对于医生“下海”的态度已发生巨大转变,不仅不再明令禁止,甚至充满期待。然而,固有体制的改变却很难一蹴而就,甚至需要经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在往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委员、代表都表示,医生多点执业、去社会开办诊所可以实现医疗服务不均等问题的改善。但这就意味着我国需要改革现有的执业医师注册制度,解除医师与医疗机构之间一对一的注册关系,真正实现“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对此,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在职医生办私人诊所制度推开后,医院科室内部人事薪酬制度也需要进行相应改革,比如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医生区别聘用合同及薪酬待遇等改革。
而且,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卫计委放开在职医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只是鼓励医生开办诊所的第一步,后续还需要大量配套政策消除医生、公立医院、患者等多方的顾虑。
举例来说,无论哪类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发生都不可避免。有法学专家表示,私人诊所在法律上的地位和公立医院是平等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境遇并不相同,因此该专家建议,应充分利用保险机制这一市场化的社会管理工具,在社会办医疗机构中推行医疗责任强制险,解决医患纠纷。从患者角度来看,这项制度可以保障受害人及时获得赔付,对于医生来说,也可以化解他们“外出”执业的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蒋梦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