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的你有没听说过,有美容院请来明星剧组要免费给客户拍艺术照?10月31日,市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称,美容院赠送拍摄艺术照,消费者也要注意理性选择消费,注意其中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并要记得留下消费单据。
案例:
花钱享明星剧组拍摄
却遭遇缩水服务
据介绍,林小姐(化名)是某美容院的会员。上个月,林小姐在该美容院做护理时,店员不断向她推介该店成立“15周年庆典”回馈老客户推出的“风华年代秀”拍摄活动,称这是花巨资从北京请来《甄嬛传》剧组到店为客户拍摄,化妆师都是打造过杨澜、董卿、刘嘉玲、林志玲等明星大咖。其中,会员只需付198元,除可享受店内三次身体护理之外,还赠送价值888元的影视阁拍摄卡和588元的闺蜜影视拍摄卡各一张,并且免费提供三套衣服、三组造型、三组主题拍摄。店员当时还口头承诺,额外赠送林小姐微电影制作和20寸艺术海报一张。
面对如此高大上的拍摄,林小姐没抵得住诱惑。然而,在接受了所谓的明星剧组拍摄后,林小姐除了享受三次身体护理和一张20寸海报后,并没拿到其他照片以及之前承诺的微电影制作成品。店员又向林小姐解释,只要购买美容院3600元或6800元的美容套餐就可以免费赠送一本相册,也可以自费最低598元14张照片做相册,却只字不提之前的承诺。向来和美容院沟通良好的林小姐,只好选择再付598元购买了一本相册。整个活动下来,她共花费796元,事后却感觉自己被美容院“坑”了。但由于当时付费没有开具任何单据证明,且还有美容卡没有消费完,林小姐放弃维权。
市消委会:
赠送微电影拍摄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这单案例,市消委会表示,美容院利用高大上的免费拍摄吸引消费者参与,其实是商家利用短期活动进行营利的销售行为。虽然这不属于“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但却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利用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不强一步一步达到营利的目的。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刘红增律师则表示,案例中林小姐确实缺乏维权相关证据,略显被动,美容院对其承诺赠送微电影等均只为口头承诺,并无书面的清单,对于林小姐的维权极其不利,但消费者也不应放弃维权,应积极和美容院协商,让其兑现承诺,维护自身权益。
刘红增提醒消费者,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应要求商家出具包含附赠服务内容的详细服务清单,并在清单上盖章或签字以对服务内容进行确认。如确需消费,还应要求商家出具收据或发票。这样既可减少商家不履行承诺情况的发生,又可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拿出充分的证据,降低维权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