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8日讯 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公布了“京商罚字[ 2016 ]第091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5号的北京阿兵荣辉美容理发有限公司因未公示且未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被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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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当事人北京阿兵荣辉美容理发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叶伟兵,注册号为91110102801447857M。2016年6月12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执法人员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5号的北京阿兵荣辉美容理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未公示且未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同日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2016年9月9日,执法人员对北京阿兵荣辉美容理发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逾期仍未公示且未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
据介绍,改单位未公示且未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的行为,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责令期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阿兵荣辉美容理发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