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庆兴美食中心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环保设备被罚款5000元

2016-10-25 11:41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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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0月25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环保局公布了行政处罚公开情况,北京庆兴美食中心因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环境保护设施,被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书截图

记者了解到,北京庆兴美食中心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21号,投资人为白宇。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在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北京庆兴美食中心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对其处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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