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20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吉林监管局通化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开信息,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票据业务违规行为,罚款20万元。
通银监罚决字〔2016〕0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苑颖波。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票据业务违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十六条第(五)项,通化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显示为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