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流传着这样两张照片:一张是一辆面包车停放在一条看起来并不宽的巷子里,前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字条。另一张,则是字条的特写,留言的是车主的女儿,原来,这辆车是违停,但车主却因脑干出血正在医院抢救,“警察叔叔,……请求您不要贴罚单,医院的费用真的太高了,我们小家已经很难承担……请求您通融……”之后媒体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事实的确如字条中所写。留字条的,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她的父亲正在住院治疗。
这件事很快引来了网友的争论,有人认为在这种突发情况下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应人性化处理,减免处罚;也有人认为,车辆违停就应该处罚,这与违法者的家庭状况无关。
处境虽然“两难”,但结果令人欣慰。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交警五大队对此事件做出了如下处理:车主胡某的车辆违停客观存在,必须要接受违停处罚;同时,交警五大队干警们自发捐款了1000元,给胡某送去。
有特殊情况和家庭贫困,并不是“违法停车”的理由,更不能成为破坏公共秩序和危及安全的借口。救助是一回事,处罚又是另一回事。交警部门先收缴罚款,再给予救助,体现了“法归法,情归情”的基本原则,值得我们“点赞”。规矩没坏——车主因违停事实受到了合法的查处;爱心满满——向困难群众伸出援手,交警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别看交警这“一罚一捐”,彰显我们社会需要的正能量。
“处罚与救济没有混同”的处理结果,避免了“同情心”对法律公平的破坏,这无疑是一种进步,是法治建设之幸。毕竟,法治的基础是人,只有当越来越多的人具有理性而成熟的法治思维,那么法治的实现才会有坚不可破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