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玉明珠国际商务会馆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被处罚

2016-10-08 11:0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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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0月8日讯 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公布了京商罚字[ 2016 ]第09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30号的北京玉明珠国际商务会馆因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被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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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资料显示,当事人北京玉明珠国际商务会馆,其法定代表人为王凤柱,注册号为110106007309394。2016年6月14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执法人员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30号的北京玉明珠国际商务会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未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备案。同日向北京玉明珠国际商务会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2016年8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复查时发现你单位逾期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据介绍,北京玉明珠国际商务会馆未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北京玉明珠国际商务会馆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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