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转账交易就完成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被责令增加检查次数

2016-09-30 11:0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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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30日讯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资金操作被责令增加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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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显示,经查,2016年3月16日,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首创证券-首创集团-招商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客户端买入“15文旅债”,所需资金共计25,956,279.39元。在该产品的托管银行当天未实际执行转账的情况下,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核验资金,完成了该笔交易的交收工作,导致了该产品账户当天透支7,682,130.12元,日终结算时占用了公司其他客户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表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9条、第68条的规定,反映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70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公司在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每3个月对资产管理业务资金管理各环节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根据要求,如果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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