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快餐小哥任性驾车 四年累计被记80分

2016-09-22 14:33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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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快餐小哥任性驾车,四年累计被记80分

快餐小哥周某被民警拦下检查。

近日,快餐小哥周某(化名)在驾驶证累计记分48分后,不仅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违章,仍然任性上路被民警查获,再次被记32分,还要面临行政拘留15日。

9月17日上午11时许,璧山交巡警支队璧城大队民警在黛山大道例行检查时,发现一人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二轮摩托快速驶来,意图冲卡,民警立即拦下检查。在民警让他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闪烁其词,称没有携带。民警听后让他出示身份证查询,结果让人吃惊——驾驶员周某只持有C1驾驶证,并无摩托车驾驶资格,而且还发现其驾驶证状态为“超分、违法未处理、暂扣”,累计记分达48分。

经调查,周某在某快餐店工作,经常驾驶摩托车。但从2012年考取C1驾照以来,周某并未考取摩托车驾照。自2013年以来,周某先后在主城、大足、璧山等地因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酒驾、超速、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记分达到48分。仅一次性被记12分的情况就有3次,共被罚款2870元。2016年6月本是周某驾驶证记分重新计算的时间,但周某并未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而是选择逃避。

这次,周某违法驾驶摩托车再次被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6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准驾不符罚款500元记12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扣2分,四项违法合并记32分、罚款1750元、行政拘留15日。周某驾驶证最终已累计记分达80分。

民警提醒:在1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被记满12分的,需要学习和参加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被两次记满12分以上的或累计被记满24分以上的,需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三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将记分清零并换取驾驶证。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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