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康济药业等5家医药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回收

2016-09-13 14:4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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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9月13日讯 9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公布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1号)”,公告显示,因违反相关规定,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医药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回收。

资料显示,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5家药品批发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已分别于2016年8月4日、8月15日依法收回上述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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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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