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5日讯(记者李继业)近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官网了解到,广西正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因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被广西监管局处以责令改正,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广西正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位于贵港市金港大道863号中银大厦1幢3117、3119号,公司负责人为韦丽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的有关规定,广西监管局对广西正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16年1-4月,广西正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获得违法收入125344.47元。
广西正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保监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国保监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广西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行政权力、股东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限制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正当的经营活动;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退保金或者保险金;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泄露在经营过程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