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要求,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八、财政部发布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中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项目建设管理费等方面的核算范围和内容,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
通知指出,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综合自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大河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