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e观察]国企违规经营追责制度出台 十大类54种情形将被追责(2)

2016-08-24 09:1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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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对于《意见》细则的观点

《意见》提出,要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有专家对此表示:“《意见》开出了54类违规行为,并详细规定了损失认定方式、处理规则,各项制度的操作性很强。这也可以看作是为国企高管开了一张经营投资行为的负面清单,有助于其规范投资,防止国资的滥用和流失。”

对于54类追责行为的侧重点,该专家表示“从这54类需要追责的行为来看,主要是侧重在国企的投资行为方面。而在近10年来,国企的过度投资也为当前我国经济产能过剩、利润下滑埋下了伏笔。特别是2008年后,国企掀起一波投资高潮。虽然国企规模扩张、大量投资驱动的发展不可持续,甚至会反过来造成资源浪费。但此前却从来没有哪位国企负责人为投资失误承担过任何责任,最后还是把包袱甩给了国家。此次《意见》公布,实际上是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也对接下来国企的投资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对国企经营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追责,可能限制管理人员能力的发挥。对此,专家表示,这份包含54种违规情形的追责制度,也可以被看作是企业管理人员经营投资的负面清单,这些具体的规定所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是一条底线。在此之上,经营管理人员仍有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

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制如何解读?

在责任追究方面,《意见》提出,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具体来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而且已调任其他岗位或退休的,也将被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在责任追究处理方面,将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

不仅如此,国有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外,相关责任人还将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等处理,而且还将被扣减薪酬。

《意见》中提到,薪酬扣减最多的将按照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7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对此,专家表示,“此前,由于国企管理人员岗位调动频繁,任期都比较短,所以部分管理人员通过大量投资获取短期效益(的方式来为业绩增色)。终身追责制度就是要求管理人员不仅为自己的任期绩效考虑,还要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本文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中财网、新华网等)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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